宁化完小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
的自查报告
为完善我校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,不断规范办学行为,依法治校,促进教育公平公正,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。根据《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精神,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展开自查自纠工作:
一、学校成立以李文斌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,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项目及内容,逐条逐项进行自查。
组 长:李文斌
副组长:侯新业
成 员:吕有存 亢笑潇
二、召开全体教师会,学习文件内容,领会精神实质,进一步熟悉,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,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。
三、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,构成自查报告以下:
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“阳光收费”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视,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,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。
1、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,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、择校费的现象,真正做到了“零”收费。
2、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,学校从未举行过拓展班、特长班,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用度之举。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、双休日的补课。
3、我校严格办学要求,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。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,代为收费;也未将校舍、场地出租、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。
4、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,从未出现跨学期收用度的行为,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、订购、办理学生学习用品、教辅材料及各类贸易保险。
5、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,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,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、课外读物、报刊杂志,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,强制收费的现象。
6、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开展教育收费公示,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,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。
7、学校严格委托收费,今年乡政府为我校本片学生每生交纳40元保险费,其余几名外片学生学校受委托代收。
8、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。
总之,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时间的工作,需要我们学校充分熟悉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,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,规范收费行为,并加强监视,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。我校将一如既往地、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,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。
宁 化 完 小
2014年11月7日